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 号)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 15.36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98,569,999.3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73,028.97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196,970.39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
告》(众会字(2023)第 07869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4,030,274.88 元,
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0.00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94,030,274.88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19,011,431.74 元,
与实际募集资金本金余额人民币 296,193,157.59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77,181,725.85 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1)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180,000,000元(尚未到期);(2)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2,847,691.31 元,其中 26,462.08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银行手续费 2,955.08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开立了五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股东大会 的决议内容,开立了 2 个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各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存款余额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8110901013901618800 70,181,722.35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四会支行 8110901011401621242 1,506,385.28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 44303501040007420 35,045,011.53
支行
4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 44302001040031240 11,985,130.89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支行 8110901013001618792 292,514.68
6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石龙天星分理处 320140190010003580 0.00
7 东莞银行石龙支行 578000014376400 667.01
合计 119,011,431.74
注 1:因部分开户银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与
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019.70 本年度投入募集 29,403.03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29,403.0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
是否已 截至期 项目达 是否 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末投资 到预定 本年度 达到 性是
募资金投向 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进度(3) 可使用 实现的 预计 否发
部分变 金额(2) =(2)/(1)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
更) 期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药提取车间建设 否 18,100.00 18,100.00 11,063.89 11,063.89 61.13% -- 不适用 不适 否
项目 用
抗肿瘤药研发项目 否 16,920.00 16,920.00 0.00 0.00 0.00% -- 不适用 不适 否
用
数字化平台升级建 否 6,880.00 6,880.00 1,216.79 1,216.79 17.69% -- 不适用 不适 否
设项目 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7,957.00 17,119.70 17,122.34 17,122.34 100.02% -- 不适用 不适 否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9,857.00 59,019.70 29,403.03 29,403.03 -- -- 不适用 不适 否
用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59,857.00 59,019.70 29,403.03 29,403.0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1、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是将公司在东
莞生产基地的中药提取产线转移到肇庆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扩大中药提取产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能。经测算,本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26 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9.41%,具原因(分具体项 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该项目基本建设完毕,正试生产中,目前在符合性检查验收阶段,暂未
正式投入生产并实现效益。
目) 2、抗肿瘤药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后短期内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将取得各阶段性研发
成果,本项目资金用于抗肿瘤药的Ⅲ期临床试验,推进其产业化进程。基于项目研发成果公
司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在肿瘤研发管线的研发,增强公司在抗肿瘤药物领域的竞争力,为公司
发展持续注入动力。目前该项目尚未达到Ⅲ期临床试验。项目效益无法单独计算。
3、数字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对公司智能制造、运营管理及职能协同、决策分析、基础
网络、信息安全等进行升级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