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1 号)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969,401股,发行价格为 15.36 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98,569,999.3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8,373,028.97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196,970.39 元,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全部汇入公司指定存储账户,并由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出具《验资报
告》(众会字(2023)第 07869 号)。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入金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额
1 中药提取车间建设 30,105.00 18,100.00 18,100.00
项目
2 抗肿瘤药研发项目 23,753.00 16,920.00 16,920.00
3 数字化平台升级建 7,233.00 6,880.00 6,880.00
设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300.00 17,957.00 17,119.70 注
合计 81,391.00 59,857.00 59,019.70
注:系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837.30 万元(不含税)后的净额。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 元,其中,以前年
度累计投入 0 元: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0 元。募集资金专户结余余额592,726,687.82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保荐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龙龙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为募集资金开立了五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开
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存款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 募集资金专户 181,027,581.94
1 龙支行 81109010139016188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四 募集资金专户 0.00
2 会支行 811090101140162124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募集资金专户 169,201,880.00
3 莞石龙龙兴支行 4430350104000742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募集资金专户 68,800,764.44
4 莞茶山支行 4430200104003124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 募集资金专户 173,696,461.44
5 龙支行 8110901013001618792
合计 592,726,687.82
注 1: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合计 592,726,687.82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 590,196,970.39 元差异为
2,529,717.43 元,差异部分主要为相关税费、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注 2:因部分开户银行为下属分支机构,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019.70 本年度投入募集 0.0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
是否已 截至期 项目达 本年 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末投资 到预定 度实 是否达 性是
募资金投向 目(含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累计投入 进度(3) 可使用 现的 到预计 否发
部分变 金额(2) =(2)/(1)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生重
更) 期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药提取车间建设 否 18,100.00 18,100.00 0.00 0.00 0.00% -- -- 不适用 否
项目
抗肿瘤药研发项目 否 16,920.00 16,920.00 0.00 0.00 0.00% -- -- 不适用 否
数字化平台升级建 否 6,880.00 6,880.00 0.00 0.00 0.00% -- --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7,957.00 17,119.70 0.00 0.00 0.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9,857.00 59,019.70 0.00 0.00 -- -- -- 不适用 否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59,857.00 59,019.70 0.00 0.00 - - - - -
1、中药提取车间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是将公司在东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莞生产基地的中药提取产线转移到肇庆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扩大中药提取产
能。经测算,本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6.26 年,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29.41%,具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目前该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未投入生产并实现效益。
原因(分具体项 2、抗肿瘤药研发项目,项目实施后短期内将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将取得各阶段性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