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3-018
广 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923,07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88.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20,737,217.59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979,262,770.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到账,并由众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出具的众会字(2016)第
580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
关规定,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品种募集资金,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