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0-072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设立北京分公司为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二)分公司性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三)分支机构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四)营业场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8号院2号楼锐创科技中心18层1801
(五)分公司负责人:谢清芳
(六)拟定经营范围:从事总公司经营范围内的联络、咨询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事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本次设立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0-072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结合公司自身发展需要,基于充分发挥首都优势,第一时间了解行业动态,发现首都医药行业市场资源,强化公司的营销业务、公共事务、研发事务等的拓展,吸引及留住一批优秀的、专业的人才,增强公司持续增长的动力。
本次设立北京分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分公司成立尚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异地分公司的设立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将强化管理力度,加强对其实施有效管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