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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17 深市 众生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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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药业: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限届满前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09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9-023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期限届满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7年10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委托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航信托 天启【2017】491号众生药业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1月23日及2017年12月14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要求,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19年10月9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即2017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9日。

  (二)截至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航信托 天启【2017】491号众生药业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9-023
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1,905,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买入完成之日起12个月,即2017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2日。

  (三)2018年5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14,461,0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信托计划)获得现金红利2,142,907.38元(含税),持股数量不变。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公司股票,目前持有公司股票数为11,905,0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

  (五)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0%及任一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其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9-0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如未展期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其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及后续安排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信托计划可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二)信托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四)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方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除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另有规定外,若信托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