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9-012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张绍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众生药业”)于2019年3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张绍日先生的通知,张绍日先生于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4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691.90万股;张绍日先生作为委托人参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西藏信托-智臻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于2018年9月2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万股;合计741.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减持后,张绍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528.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4,884,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说明
2018年12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绍日先生与东莞市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莞企投资”)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莞企投资为依法设立于东莞市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系东莞市政府以支持企业稳定发展为目标,主要为东莞内上市公司大股东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市场主体稳健发展,促进东莞本土上市公司稳定发展而设立的合伙企业。莞企投资基于与张绍日先生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多方面支持公司做强做大创新药物研发和产业化的目的,更好地发挥张绍日先生对公司核心业务开拓的战略支持作用,拟为张绍日先生提供一揽子资金支持服务,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受让张绍日先生持有的众生药业股份、提供借款等。
张绍日先生于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4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9-012
持公司股份共691.90万股给东莞信托 汇信-众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东莞信托 汇信-众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主要委托人及委托人指令权人为莞企投资,本次交易是前述张绍日先生与莞企投资开展战略合作的资金支持方案相关措施。本次交易完成后,战略合作中的受让股份事宜已实施完毕。
本次战略合作是基于东莞市政府支持企业稳定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支持的安排,有利于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支持,有利于上市公司健康稳健发展,张绍日先生将全力支持公司立足于东莞本土持续稳健发展。
二、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1日 9.25 442.00 0.54
张绍日
大宗交易 2019年3月4日 9.38 249.90 0.31
西藏信托-
智臻19号 大宗交易 2018年9月26日 9.60 50.00 0.06
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
合计 741.90 0.91
注:本公告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控股股东张绍日先生自2016年9月1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至本次减持前,控股股东张绍日先生除下述持股变动情况外,无发生其他持股变动。
1、公司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因,公司分别在2016年12月23日、2017年6月26日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股本减少,张绍日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其持股比例被动增加,明细如下:
股东 权益变动方式 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持股比例 变动比例
名称 (元) (万股) (%) (%)
被动增加 2016年12月23日 - - 27.09 0.01
张绍日
被动增加 2017年6月26日 - - 27.10 0.01
合计 - - - 0.02
2、张绍日先生作为委托人参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西藏信托-智臻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9-012
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7年12月26日,该信托计划买入公司股份15,384,615股。
3、张绍日先生于2018年9月3日及2018年9月18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850万股给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方黄庆文先生、黄庆雄先生,本次交易为张绍日先生对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和增持公司股份的支持性安排,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减持后,张绍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1,2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5%。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12,200,000 26.05 205,281,000 25.20
张绍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2,200,000 26.05 205,281,000 25.2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西藏信托- 合计持有股份 15,384,615 1.89 14,884,615 1.83
智臻19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84,615 1.89 14,884,615 1.83
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0.00 0.00
本次减持后,张绍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5,28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西藏信托-智臻1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4,884,6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3%。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张绍日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张绍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9-012
有的股份。
截至2012年12月11日,该事项已履行完毕,张绍日先生未违反上述承诺。
2、张绍日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张绍日先生于2016年12月29日公司董事会换届不再续任公司董事,截至2018年6月29日,该事项已履行完毕,张绍日先生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本次减持不存在与公司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五)张绍日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六)张绍日先生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七)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