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4-043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工作,相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4年5月19日
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数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确定《广
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
的首期授予数量为871.80万股,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126人。
3、授予价格:10.76元/股。
4、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首期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其中锁定期12个月,解锁期36个
月。
(2)锁定期
首期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12个月(即,首期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为首次授予日当日至授予日当日起12个月内最后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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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不享有进行转让或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处
置权。锁定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
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锁定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
付。
(3)解锁期
首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本计划的解锁
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锁定期 解锁安排 解锁比例
第一批:自首期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首期授予日当日 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至授予日当日起 第二批:自首期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30%
12个月内最后一 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日 第三批:自首期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40%
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6、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 实际认购数量 情况:
拟分配的数 占本次授予的限制 占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位 量(万股) 性股票总额的比例 的比例
1 陈永红 董事、总经理 100.00 11.47% 0.28%
2 龙超峰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0.00 5.74% 0.14%
董事、副总经理、
3 周雪莉 80.00 9.18% 0.22%
董事会秘书
4 赵希平 副总经理 50.00 5.74% 0.14%
董事、副总经理、
5 龙春华 80.00 9.18% 0.22%
财务总监
6 李滔 副总经理 80.00 9.18% 0.22%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7 431.80 49.53% 1.20%
务)人员等(120人)
合计 871.80 100% 2.42%
说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与公司2014年5月20日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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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5月27日出具了众会验字(2014)
第423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5月2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
况进行了审验,认为: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000万元,股本为人民币36,000万元。根据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