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4-035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9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
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随后,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经证监会无异议备案。
2、2014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4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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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事项
1、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授予数量
由于公司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谭建东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
格。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取消已离
职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及相应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2,000股,并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股票数量由950.00万股调整为949.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
872.00万股调整为871.80万股,预留部分数量不变,仍为78.00万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27人调整为126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
拟分配的数 占本次授予的限制 占股本总额
序号 姓名 职位 量(万股) 性股票总额的比例 的比例
1 陈永红 董事、总经理 100.00 10.53% 0.28%
2 龙超峰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50.00 5.26% 0.14%
董事、副总经理、
3 周雪莉 80.00 8.42% 0.22%
董事会秘书
4 赵希平 副总经理 50.00 5.26% 0.14%
1 董事、副总经理、
5 龙春华 80.00 8.42% 0.22%
财务总监
6 李滔 副总经理 80.00 8.42% 0.22%
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7 431.80 45.46% 1.20%
务)人员等(120人)
8 预留限制性股票 78.00 8.21% 0.22%
合计 949.80 100.00% 2.64%
注1:龙春华于2014年1月6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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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
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以上三个备忘录合称“《股权激励备忘录》”)及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同意董事
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为审查公司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监事会对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再次确认,监事会认
为: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