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2-057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发展”或“公司”)于2021年6月7日、6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利发展”)借款人民币20,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实际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算。截至2022年7月7日,上述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5,607.81万元。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永利发展申请将上述借款展期并签署《借款协议》。永利发展在最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万元内,根据公司的需求,分次向公司出借。每笔借款的金额、计息起算日以亚联发展到账的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每月20日发布的LPR在下次发布LPR之前作为有效计算依据。每笔借款实行利随本清方式,在该笔借款展期届满后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该笔借款本金及其利息。
本次交易中,永利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彬先生持有永利发展99%的股权,为永利发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薛璞先生为永利发展的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永利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2年7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王永彬先生及董事薛璞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7名非关联董事就此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连永利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注册资本:12,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4MA103N6H5U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26 日
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688 号 202 房屋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王永彬出资额为 11,88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 99.00%,薛
璞出资额为 12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 1.00%。王永彬为永利发展的实际控制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永利发展的净资产为 11,827.76 万
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52.24 万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永利发展的净资产为 11,827.70 万元,2022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536.35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永利发展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永彬先生持有永利发展 99%的股权,为永利发展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公司董事薛璞先生为永利发展的经理。永利发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查询,永利发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基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借款利率
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 LPR 利率),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2022 年 6 月 20 日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本次借款预计发生借款利息约 740.00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永利发展、亚联发展。
2、借款额度:经双方确认,永利发展同意在最高借款本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整(大写:贰亿元整)内,根据亚联发展的需要,分次向亚联发展出借。每笔借款的金额、计息起算日以亚联发展到账的借款凭证为准。
3、借款期限与利率:
(1)本协议生效前存在的借款
每笔借款的展期期限自每笔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届满次日起算1年,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每月20日发布的LPR在下次发布LPR之前作为有效计算依据。每笔借款实行利随本清方式,在该笔借款展期届满后一次性归还该笔借款本金及其利息。
(2)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借款
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自实际到账之日起算1年,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每月20日发布的LPR在下次发布LPR之前作为有效计算依据。每笔借款实行利随本清方式,在该笔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归还该笔借款本金及其利息。
4、如《借款协议》有关任一方违反《借款协议》规定,则应赔偿和承担其另一方所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费用和责任。
5、《借款协议》自协议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上述借款无需向永利发展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今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永利发展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005.32 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永利发展为公司提供借款,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 LPR 利率),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控股股东永利发展为公司提供借款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LPR利率),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