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21-088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暨终止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出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
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粤 1971 执 17246 号、17282 号、17284 号及 17286
号)(以下简称“《执行裁定书》”)及《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网拍告知书》(【2021】粤 1971 执 17242 号)(以下简称“《网拍告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及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日公司与贾春绿、东莞市友邻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房屋买卖合约》(编号:0000356、0000363、0000366、0000367、0000368)(以下合并简称“购房合约”)。公司在签订购房合约后,及时履行了公司作为卖方应当承担的实现物业无瑕疵的义务。贾春绿由于资金安排原因,未能及时完
成交易定金的支付。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贾春绿、LIEU,VINH THUAN(以
下合并简称“被执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法院主持下,经特邀调解员调解后,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书》,同日公司收到法院发出的《东莞市第一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粤 1971 民特 1346 号-1349 号及 1351 号),2021
年5月10日公司收到法院发出的《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
粤 1971 民特 1346 号-1349 号及 1351 号)及《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裁
定书》(【2021】粤 1971 民特 1346 号-1349 号及 1351 号)(以下简称“《民事裁定
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2021 年 3 月 25 日、2021 年 4
月 28 日、2021 年 5 月 1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关于出售资产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公司诉讼事项暨出售资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调解协议书》及《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贾春绿未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公司行使解除购房合约的权利,并向法院申请依据《调解协议书》强制执行协议约定利息及违约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部分定金及执行回款合计人民币217,278.24 元。
二、诉讼事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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