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5-018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2日与深圳市高清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清文化”)签订了关于出售设备的《采购合同》(编号为KB-101-140602-001HD),约定由公司向高清文化出售40套县级端到端CMTS方案(小规模)系统和30套县级端到端CMTS方案(中等规模)系统,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99,259,400.00元,约占公司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74.39%。
2015年3月3日,公司向高清文化发出《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函》,决定终止上述《采购合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合同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4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4-065):公司于2014年6月2日与高清文化签订了关于出售设备的《采购合同》(编号为KB-101-140602-001HD),约定由公司向高清文化出售40套县级端到端CMTS方案(小规模)系统和30套县级端到端CMTS方案(中等规模)系统,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99,259,400.00元,约占公司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74.39%。
公司于2014年8月8日、2014年10月14日、2015年1月9日及2015年1月15日披露了合同的履行情况(公告编号:2014-076、2014-089、2015-003、2015-004)。
针对高清文化未能按时履约的情况,公司已采取了大量措施促进合同的执行,控制合同的风险。同时,公司将高清文化该合同的融资期限延长至2015年2月底,要求高清文化于2月底前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付款,金额为3.3亿元。
二、终止合同的原因
截至2015年2月28日,高清文化未向公司支付合同预付款。公司根据《采购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和前期约定,决定终止合同。
三、终止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
2015年3月3日,公司向高清文化发出《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函》。公司正式通知高清文化,由于其迟迟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终止合同,后续事宜双方依据合同另行协商解决。上述《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函》高清文化已签收,对方希望公司继续延长融资期限至2015年3月28日。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决定以2015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重大经营合同履行情况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中的约定,将2015年2月底确定为高清文化最终的预付款时间,因此公司决定自2015年3月3日高清文化收到《关于解除合同的通知函》起终止合同。
公司将会尽快与高清文化就合同的解除事宜进行洽谈,同时不排采取一切合法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有关合同终止事项的进展,公司将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终止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公告日,该合同并未执行,公司未向高清文化发货,也未因此合同新增存货和应收账款。自《采购合同》签订以来,公司对合同风险做了充分的评估,并采取了应对措施,合同终止对公司不会造成大的损失。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