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2-057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前期收到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全
资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为贵州省惠水至
兴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第 41 标段和第 42 标段中标人,其中第 41 标段
的中标价为人民币 66,120,481 元,第 42 标段的中标价为人民币 71,510,214 元。
具体内容详见 2012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2-046)。
近期,项目招标方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与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
该项目第41标段和第42标段施工分别签订了《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机电工
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 该项目的发包人为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
2. 发包人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存
在任何关联关系;
3.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未与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发生类似业
务;
4. 履约能力分析:发包人具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资金实力,具备了良好
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2. 项目内容: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第41标段和第
42标段机电工程等施工;
3. 合同金额: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第41标段的合
同金额为人民币66,120,481元;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
工招标第42标段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1,510,214元;
4. 合同生效条件: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5. 合同履行期限: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第41标段
工期为141日历天;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招标第42
标段工期为141日历天。
三、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第 41 标段和第 42 标段的合同总金额为 137,630,695 元,约占公司
2011 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38.61%,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12 年和 2013 年的经营
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南京凌云与贵州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签订上述项目建设合
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
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贵州省惠水至兴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