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键桥通讯 公告编号:2012-056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中标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前期收到通辽市好力堡至通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和招标代
理单位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
全资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凌云”)为长春至深圳
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好力堡(蒙辽界)至通辽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
工招标 HTHF-2 标段的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人民币 37,645,835 元。具体内容详
见 201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4)。
近期,通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式
签订了《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 该项目的发包人为通辽市好力堡至通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 发包人与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南京凌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存
在任何关联关系;
3.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未与通辽市好力堡至通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管理办公室发生类似业务;
4. 履约能力分析:发包人具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资金实力,具备了良好
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好力堡(蒙辽界)至
通辽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
2. 项目内容: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联络线好力堡(蒙辽界)至
通辽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HTHF-2标段施工;
3. 合同金额:37,645,835元;
4. 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5.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约为12个月,自2012年9月15日至2013年8月31
日。
三、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合同金额为 37,645,835 元,约占公司 2011 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10.56%,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12 年和 2013 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南
京凌云与通辽市好力堡至通辽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签订上述项目建设
合同系日常性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
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1.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该合同的履行情况
2. 备查文件:《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