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1249.11 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4.09%,分三期行权;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2020 年 9 月 9 日;
4、授予人数:1100 人;
5、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15.05 元/股;
6、本次激励计划期权有效期为 48 个月;
7、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0 年 9 月 17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焦点 JLC1,期权代码:03787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0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上述信息披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1、授权日:2020 年 9 月 9 日。
2、授予数量:1249.11 万份。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100 人,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册员工总人数 2219
人的 49.57%。
4、行权价格:15.05 元/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
权股份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
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
应的调整。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数量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 获授总额占授予 获授总额占当前
数量(万份) 总额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李磊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30 1.92% 0.10%
谢志超 董事 28 1.79% 0.09%
迟梦洁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25 1.60% 0.08%
成俊杰 高级副总裁 30 1.92% 0.10%
顾军 财务总监 35 2.24% 0.11%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共 1,101.11 70.53% 3.60%
计 1095 人)
预留部分 312.00 19.99% 1.02%
合计(共 1100 人) 1,561.11 100.00% 5.11%
*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下同。
7、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48 个月,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
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首次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36 个月内按 30%、30%、40%
的比例分三期行权;预留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
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24 个月内按 50%、50%的比例分两期行权。首次授予和预留
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股票期权数量比例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 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 权日起 24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个
首次授予的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 30%
股票期权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 36 个月后的 首个
第三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 48 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 首个
第一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
自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 首个
第二个行权期 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预留授权日起 36 个月内 5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达到公司业绩指标以及个人绩效考核等
级为 A、B 或 C 的前提下,才可全部或部分行权。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
照四个考核等级进行归类,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考核可行权比例如下:
绩效考核等级 A B C D
可行权比例 100% 80% 50% 0%
9、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业绩目标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首次授予的 低于 30%;或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60%;或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第二个行权期 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第三个行权期 低于 100%;或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60%;或以 2019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第一个行权期 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预留授予的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股票期权 以 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