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9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
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20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公示了《焦点科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将公司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10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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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0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关于向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上述信息披露内容详情参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
情况
《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2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买卖公司股票等原因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章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日前以书面形式放弃认购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未认购的权益可以转入预留权益,但转入后的预留授予的权益不得超过本次拟授予权益总额的20%。”)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20人调整为1100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份额由1578.6万份调整为1561.11万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1278.60万份调整为1249.11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由300万份调整为312万份,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20%。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 获授总额占授予 获授总额占当前
数量(万份) 总额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李磊 董事兼高级副总裁 30 1.92% 0.10%
谢志超 董事 28 1.79%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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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梦洁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25 1.60% 0.08%
成俊杰 高级副总裁 30 1.92% 0.10%
顾军 财务总监 35 2.24% 0.11%
核心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共 1,101.11 70.53% 3.60%
计 1095 人)
预留部分 312.00 19.99% 1.02%
合计(共 1100人) 1,561.11 100.00% 5.11%
*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
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审议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未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
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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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程序合规,本次经调整后的方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确定的授权日和授予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