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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14 深市 南山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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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控股: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5

南山控股: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南山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六路8号赤湾总部大厦6楼第二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田俊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9人,代表股份2,022,314,2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685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2,019,181,1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569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股份3,13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57%。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5人,代表股份4,072,3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504%。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赤晓企业有限公司、上海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6 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8 以特别决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941,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16%;反对 37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9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505%;反对 37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941,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16%;反对 37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9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505%;反对 37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941,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16%;反对 37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9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505%;反对 37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941,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816%;反对 37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69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505%;反对 37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0,822,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262%;反对
1,491,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580,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3.3724%;反对 1,49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627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与中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8,509,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5363%;反对 78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287,2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7212%;反对 78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78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0,631,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168%;反对
1,528,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6%;弃权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8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823%;反对 1,52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5435%;弃权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742%。

  8.《关于新增向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0,596,5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151%;反对
1,56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3%;弃权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7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54,6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7.8204%;反对 1,56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8.4054%;弃权 15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742%。


  9.《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835,7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63%;反对 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93,8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2500%;反对 47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75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10.《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0,631,6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168%;反对
1,682,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389,7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823%;反对 1,68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317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11.《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798,43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99.9745%;反对 51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556,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341%;反对 5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6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韩雯律师、吴婷婷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南山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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