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 日海 公告编号:2023-106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3年 11月 3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股
票简称由“*ST 日海”变更为“日海智能”,证券代码仍为“002313”,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涨跌幅以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日海”变更为“日海智能”;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2313”;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 年 11 月 3 日。
5、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停牌一天,并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开市起复牌。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二、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事项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三)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规
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 2021 年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事项触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8.1 条“(四)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情形,公司股
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14 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所”)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8 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2023 年 4 月 14 日,天衡所出具了《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3)01381 号],该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为 2022 年度,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天衡所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否定意见所述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9号],对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23)00674],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5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因 2021 年度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已消除。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任一情形,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四、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的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30 号),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认真分析与核查后,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
复》(公告编号:2023-057)。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23〕第 89 号),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作出说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经认真分析与核查后,于本公告披露日同日披露了问询函回复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五、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停牌 1 天,并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开市起复牌;
股票简称将由“*ST 日海”变更为“日海智能”,股票代码仍为“002313”,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