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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日海: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1

*ST日海: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日海          公告编号:2023-071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8月10日,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大新路198号马家龙创新大厦B栋17层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五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分别于2023年8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杨宇翔先生、康晓丹先生、宋德亮先生和刘晓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杨宇翔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集团”) 提名李鸿斌先生、肖建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 名薛健先生、杨宇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鸿 斌先生、肖建波先生、杨宇翔先生、薛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换届选举完成前,原董事仍应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 职务。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1.1 选举薛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选举杨宇翔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选举李鸿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选举肖建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控股股东九洲集团提名黄海明先 生、赵广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江平先生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 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海明先生、赵广宇先生、刘江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换届选举完成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2.1 选举黄海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 选举赵广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选举刘江平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关 于 召 开 2023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薛健先生:1965年出生,1985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莱芜钢铁集团公司工作;1999年至2002年投资创办莱芜金健物资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2年12月至今,参与创办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11月至今担任京华日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监事。
    薛健先生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公司103,872,550股股份,与控股股东九洲集团及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国资委”)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达泰”)实际控制人,不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宇翔先生:1972年生,工学学士。杨宇翔先生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上海均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上海锡玉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润达泰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自2019年5月起入职公司担任董事,自2021年1月起被选举为公司董事长。

    杨宇翔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润达泰中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外,不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鸿斌先生:1972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律师。历任珠海九洲港务集团公司经理室科员、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经理、纪委委员、经营发展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资本营运部经理、法律事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珠海度假村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珠海九洲旅游集团有限
公司助理总经理;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九洲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李鸿斌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九洲集团中任职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外,不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肖建波先生: 196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政治
处团委副书记;珠海市委组织部培训科副科级、正科级干部;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总裁;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斗门片区总经理;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珠海市农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自2022年12月起入职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肖建波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肖建波先生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海明先生: 1971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
册高级会计师。曾任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珠海分院文书、行政主管、威望(珠海)磁讯有限公司会计、珠海市恒利集团财务经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财务总监、广东亿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卡威汽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珠海市先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广东建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珠海康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副总、集团财务总监、上海秋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讲师。现任珠海市香洲区黄海管理咨询工作室总经理

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赵广宇先生: 1968年生,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安徽省广德县邱村中学高中部担
任政治教师、校团委书记,广东晨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曾先后或同时担任珠海市公安局常年法律顾问、珠海市警察协会法律顾问、珠海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珠海兴利电脑制品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珠海市公共自行车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珠海皮塑制品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任广东中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

    赵广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赵广宇先生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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