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ST 日海 公告编号:2023-007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6),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股票上市规则》第 9.3.5 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3、根据《深交所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
知》有关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 ×
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 ×
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1、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因审计范围受限等因素,导致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被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修订)》9.3.1 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针对上述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公司高度重视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对减值计提影响较大的项目等逐一梳理并合理评估其减值风险,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获取更多的资料对其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全面清理公司其他应收款中的个人备用金并进行了分类处理,相关会计处理涉及以前年度的已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管控,夯实财务核算质量与效率,进一步规范各项财务业务标准与流程,加强财务内审,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财务信息。并且上述消除、整改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
3、如公司无法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完全消除上一年度无法表示意见涉
及的事项及影响且会计师未能出具非标意见消除报告,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可能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次风险提示为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终止上市首次
风险提示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
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第二次终止上市的风
险提示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第三次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
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其他事项
1、除上述退市风险警示外,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交
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