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8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通过询比价采购方式和询比价结果,经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大华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立信中联进行了充分沟通,立信中联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注册会计师人数:167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7)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252,055.32 万元;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225,357.80 万元;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8)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大华会所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2次;5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3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姓名秦睿,200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所执业;将于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丁颖,2019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所执业,将于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所执业,将于2021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本期审计费用215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70万元,年报审计费用145万元。系按照大华会所所提供的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审计费用23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15万元。
二、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中联为公司提供了 1 年审计服务,期间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立信中联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通过询比价采购方式和询比价结果,经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大华会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对大华会所
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会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满足公司 2021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聘任大华会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尤其中小股东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评估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信誉,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所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就此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5、大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