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9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8,135,811.07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 260,583,779.14 元。
鉴于公司实施人工智能物联网的战略布局,物联网业务的拓展导致资金需求加大,同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资金面情况及银行授信状态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情况后,制定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9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实施人工智能物联网的发展战略,通过软硬件协作打通产业链,并实现多点布局,物联网业务的拓展导致资金需求加大,同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未来一段时期内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为了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
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战略布局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结合当下严峻的经营环境、公司后续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支出计划,从公司实际情况考虑,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内生式增长和外延式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及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健性,降低财务费用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