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3 证券简称:日海通讯 公告编号:2018-043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海通讯”)2017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
分派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总股本没有变动,仍为312,000,000股。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2,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0.3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19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88 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信瑞丰基金-浦发银行-华润深国投信托-华润信托·日
2 08*****053 海通讯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上海锡玉翔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
3 08*****873 (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8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15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玮、方玲玲
咨询电话: 0755-27521988, 0755-86185752
邮箱: fanglingling@sunseagroup.com
六、备查文件
1、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