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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发龙蟒: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3

川发龙蟒: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1-074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仲裁基本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川发龙蟒”)与程春、
程梅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签订了《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程春、程梅
关于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下称“《股权转让协议》”),并于 2015 年 8 月完成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伟岸”)100%股权收购。根据烟台伟岸 2015 年度-2017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烟台伟岸原控股股东程春需对公司进行补偿。为维护合法权益,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际仲裁委”)提交了以程春为被
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国际仲裁委下达的《仲裁通
知》【(2018)中国贸仲京字第 025389 号】。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收到国际仲
裁委下达的《裁决书》【(2019)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1197 号】。2019 年 10 月,公
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019)川 01 执 3275 号】。2019 年 11 月,公司收到成都中院下发的《履行到
期债务通知书》【(2019)川 01 执 3275 号】。2019 年 11 月,公司收到补建先生
应向公司履行的对被执行人程春的到期债务 1.1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2019 年 8 月 20 日、2019 年 10 月 15 日、2019 年 11 月 19
日、2019 年 11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关于仲
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8)和《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

    二、进展情况

    2021 年 7 月 20 日,在京东网拍平台经公开竞价,竞买人王泽龙先生(身份
证号码:430204199607******)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程春持有的川发龙蟒(股票代码:002312)26517072 股股票”,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 286,794,723.80元。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近日前述股份已完成过户。

    经了解,王泽龙先生与程春先生、上市公司及董监高、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尚有零星、小额经济纠纷等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公司应收被执行人程春补偿款合计 5.68 亿元,截止 2020 年末,公司已
累计追回补偿资金 1.12 亿元,并冻结程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6,517,072 股。本次将程春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拍卖后,公司将收回约 2.87 亿业绩补偿款,扣除前期已确认的损益后,预计可增加当期税后净利润 1.13 亿元(未经审计)。剩余 1.69亿元补偿款公司将继续向程春追偿,如后期执行顺利收回相关款项,将对公司后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实际执行收到的金额为准。

    2、关于仲裁后续的执行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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