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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12 深市 川发龙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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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8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ST三泰        公告编号:2018-062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5

月8日停牌一天,并于2018年5月9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9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

三泰”变更为“三泰控股”;证券代码不变,仍为 00231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

幅限制由5%变为1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2015、2016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37,927,928.00元、-1,303,835,399.52元,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项的

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8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

理。公司股票简称由“三泰控股”变更为“*ST三泰”,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

易日涨跌幅度限制由10%变为5%。

    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1、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通过转让原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获得了大额的投资收益。

    2、通过将暂时闲置的部分房产用于出售或出租,提高了公司资产的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3、优化组织流程,加大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开源节流,强化成本费用管控,加强预算刚性管理。

    三、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的无保留意见”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8】51040003 号),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05,541,659.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396,158.0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3,401,362,455.16元。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表明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2,396,158.08元,为正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3.2.1 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已消除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13.2.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

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它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五、关于对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披露了2017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18年4月2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8】第41号)公司对该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说明,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情况

    2018年5月7日,本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5月9日开市起由“*ST三泰”变更为“三泰控股”,证券代码“002312”保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