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63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合计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402,323股(自上期解锁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7,210,238股,2014年10月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参与配股后为8,571,731股,2015年5月22日回购注销341,832股后为8,229,899股,2015年6月2日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7.5股后为14,402,323股),涉及95名激励对象,占公司总股本的1.8632%。
2、本次解除14,402,323股限售限制性股票分为两部分,其中2012年5月11日首次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13,047,566股,涉及90名激励对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79%;2013年3月13日预留授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1,354,757股,涉及5名激励对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753%。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1年12月20日,公司开始筹划股权激励事项。
2、2012年1月13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股权激励备案文件。
3、2012年2月2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并公告。
4、201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股权激励计划。
5、2012年5月21日,会计师对限制性股票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102名激励对象认购公司限制性股票846.95万股。
6、2012年5月25日,首期限制性股票846.95万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7、2012年5月30日,首期限制性股票846.95万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8、2013年3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确定,2013年3月13日为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9、2013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于左贤忠等4名首次激励对象辞职以及公司未达到第一次解锁业绩条件而回购注销2,782,350股限制性股票事项。
10、2013年5月28日,预留8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1、2013年5月30日,预留8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2、2013年6月27日,公司上述回购注销事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手续。
13、201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李功园、王涛、昝莉萍、王坚4名已辞职首次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225,207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尚在办理中。
14、2014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认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解除符合解锁条件的9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的第一期共5,608,767股限制性股票的锁定。
15、2015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公司对安成平、蔡汶君、徐一博、王长余、陈建明等5名对象合计持有341,832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16、2015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安成平、蔡汶君、徐一博、王长余、陈建明等5名对象合计持有341,832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
17、2015年5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安成平、蔡汶君、徐一博、王长余、陈建明等5名对象合计持有341,832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8、2015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关于核实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认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同意解除符合解锁条件的9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的第二期合计95名激励对象共14,402,323股限制性股票的锁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本次解锁的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
1、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之日(即2012年5月11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该部分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且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期间为禁售期。禁售期内,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后36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至24个月内、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可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30%、30%和40%。
2012年5月3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该部分股票授予日(即2013年3月13日)起满 12个月且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分两次申请标的股票的解锁,即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至36个月内、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可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50%。
2013年5月30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综上,截至2015年5月30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及预留部分授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均已届满。
三、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一)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锁业绩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1、解锁业绩条件 伙)审计,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三次解锁条件:2014 的净利润(扣除再融资损益后)为
年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且截至2014年12 139,439,296.2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月31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再融资损益的
收益率不低于12%; 净利润为117,492,614.16元;加权平均
(2)预留部分第二次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业绩条 净资产收益率(扣除再融资损益后)为
件与上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条件一 15.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和再融资损
致。
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上述净利润与净资产数据均以扣除非经常性 13.22%,均达到解锁业绩目标。
损益和未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两者较低的为准。如 因此,2014年业绩实现情况满足公
果公司当年发生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行为,则新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
增加的净资产及对应净利润额不计入当年净利润
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的
净增加额和净资产的计算。
解锁条件。
2、其他业绩相关条件 201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第三次股票解锁前 的净利润(扣除再融资损益后)为
期间,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 139,439,296.2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再融资损
首次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 益后的净利润为117,492,614.16元;
得为负。 2013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86,570,321.11元,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为88,998,470.99元;2012年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656,033.74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1,714,938.20元,均高于首次授予日前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为
负,满足解锁条件。
(二)其他考核条件
其他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