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5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司《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授予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确定2013年3月13日为授予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根据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
励计划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限制性股票原拟授予数量为946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866万股,预留部分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07
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确认,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原授予激励对象107
人,实际认购102人;原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数量866万股,现实际认购846.95
万股,并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预留部分的80万股限制性股
票授予刘禾等6名激励对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3年3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3、授予价格:每股6.29元。
4、股票来源:公司向6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8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18,591.95万股的0.43%。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标的股票的首次授予日起计算。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被
锁定不得转让,符合《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第三条的规定。
(1)本次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该部分股票授予日起满12个月
且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期间为禁售期。禁售期内,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持有的
限制性股票将被锁定不得转让。
1
(2)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锁定期后24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
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分两期分
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和50%。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次解锁 50%
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次解锁 50%
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或者因未达到解锁条件而不能申
请解锁的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并注销。
6、激励对象名单及认购情况:
占本次授予 占目前公司
实际认购限
序 的限制股票 总股本比例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
号 总量的比例 (%)
(万股) (%)
1 刘禾 副总经理 35.00 43.75% 0.18
2 王长余 副总经理 15.00 18.75% 0.08
3 白学川 子公司总经理 15.00 18.75% 0.08
4 曾传琼 审计监察部经理 5.00 6.25% 0.03
5 余立志 子公司部门经理 5.00 6.25% 0.03
6 蔡长春 分公司总经理 5.00 6.25% 0.03
合计 80.00 100.00 0.43
上述6名激励对象名单与2013年3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出具了中瑞岳华验字[2013]第
0149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3年5月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
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5,919,5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
为185,919,500.00元。根据公司2012年4月25日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201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的议案》、2013年3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向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
80万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29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6,719,500.00元,变更
后的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86,719,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