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公司部分综合授信额度将要到期,公司拟在综合授信额度到期后向金融机构继续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24年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见下表:
序号 金融机构名称 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万元)
1 中国农业银行 460,000
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370,000
3 中国银行 350,000
4 汇丰银行 260,000
5 中国工商银行 220,000
6 其他金融机构 2,740,000
合计 4,400,000.00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产品主要为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可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调整。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可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名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薛华先生或下属全资、控股子
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