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5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1年6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其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10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003名激励对象授予4,795.32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行权价格由59.68元/股调整为59.36元/股。
二、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对于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当日总股本剔除
已回购股份 10,272,108.00 股后的 1,650,888,953.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为 0.3180212元/股。
按照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计算方式,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 59.68 元/股调整为 59.36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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