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截止日”)
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5 号)批准,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 2,83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83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10,854,230.16 元。
截至 2020 年 3 月 25 日止,募集资金 2,83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
其他发行费用(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2,810,854,230.16 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929001543021 账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440ZC006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的募集资金余
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 4411618030130003912 募集资金户 0.00
支行(注 2) 1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 120917283010802 募集资金户 0.00
支行(注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 4411618030130003915 募集资金户 548.60
支行 3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 120917283510201 募集资金户 840.24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 8110901013401127337 募集资金户 0.00
路支行(注 4)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 8110901012301131405 募集资金户 951.73
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3602177619100257910 募集资金户 0.00
番禺节能科技园支行(注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5117653920028 募集资金户 0.00
营业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 120917284010301 募集资金户 499.22
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 15000103196428 募集资金户 1,138.51
支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15068809210060 募集资金户 231.36
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 660072909420 募集资金户 460.09
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 4411618030130003936 募集资金户 0.00
支行(注 6) 5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 8110901012001131135 募集资金户 255.02
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 4411618030130003914 募集资金户 1,187.62
支行 6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 4411618030130008257 募集资金户 1,268.64
支行 1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3602177619100277296 募集资金户 651.69
番禺节能科技园支行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 929001543021 募集资金户 0.00
番禺支行(注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 4411618030130005109 募集资金户 28.88
支行(注 8) 38
合 计(注 1) 8,061.61
上述存款余额为包含专户存储累计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收入 1,759.73 万元。
注1:上表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与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差异87,400.00万元的原因系:公司经董事会决议批准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7,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注2: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南通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3: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清远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4: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肇庆高要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5: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清远海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6: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湛江海大饲料有限公司专户已销户。
注7: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的929001543021专户主要用于接收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销户。
注 8 : 公 司 在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开 立 的
441161803013000510938专户主要用于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的实际使用情况概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已
使用募集资金 187,383.54 万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9,392.02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95,461.61 万元(包含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7,40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情况详见附件 1。因本公司部分投资项目尚未整体达到预定的使用状态,故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
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经2021年1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决定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高效使用,公司将清远海贝项目部分募集资金及湛江海大项目募集资金变更到江门容川项目和淮南海大项目,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共计31,446.73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同时,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0.51 万元,变更至江门容川项目和淮南海大项目。
综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合计31,477.24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11.12%。
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变更后承诺投资 占前次募集资金总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额的比例%
江门容川项目 22,000.00 7.77
淮南海大项目 9,477.24 3.35
合计 31,477.24 11.1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清远海贝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清远市,原计划投资 21,600.09 万元建设年产 3 万吨水产预混料,鉴于行业养殖规模结构和产能区域调整以及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组合等,为了更加贴合市场、进一步优化现有产能布局,公司变更清远海贝项目至其他饲料项目。
湛江海大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湛江市,原计划投资 22,092.88 万元建设年产 20 万吨的水产配合饲料,提高公司粤西桂东区域供给能力。鉴于公司在桂东的梧州海大饲料厂已投建完毕,且募投项目南宁海大年产 48 万吨饲料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能在一定程度缓解周边地区的供应压力,从项目的缓急程度以及公司
综上,鉴于市场需求及公司产能布局需求,为了更好地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变更清远海贝项目及湛江海大项目的建设安排,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先行投资建设江门容川项目及淮南海大项目。
(三)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公告编号:2021-008。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
置换情况。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
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4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1 年 12 月 9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3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公司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