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0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 3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产品;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 1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
1、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余额不超过 3 亿元及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余额不超
过 1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上述最高额。
2、投资范围:
(1)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且符
合以下条件:
A、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B、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并且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投资范围
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3、投资产品的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将用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所得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 。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投资的实际进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披露该事项的审议、协议签署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5、本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5 号),核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8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实际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
2,83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83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10,854,230.16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出具了致
同验字(2020)第 440ZC0065 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资于南通海大年
产 24 万吨饲料项目等 16 个项目。截至本次董事会通知发布之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08,028.7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74,862.77万元(含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理财专用账户余额、累计收到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逐步支付投资款项,期间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闲置。
由于公司行业的特点,公司每年会收到客户大量的预付货款,并随着客户分期分批提货消化,因此将会存在资金短期闲置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资金的收益,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以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以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及低风险产品,不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产品的购买等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建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能够达到充分盘活闲置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