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及
二期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
(一)概述
1、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规定: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的专项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对应权益(以下简称“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40%、30%和30%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自筹资金所对应权益在专项基金权益(以下简称“自筹资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日进行权益归属。
(2)截至2018年7月11日,广发原驰·海大核心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完成了持股计之二期计划对公司股票的购买,购买数量4,386,186股,其中专项基金购买数量1,908,436股,自筹资金购买数量2,477,750股。
(3)2018年12月28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确定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的40%,即763,374股;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
(4)2019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确定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的30%,即572,531股;通过内部
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
2、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概述
(1)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同意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根据《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规定: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的专项基金所对应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最终对应权益(以下简称“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将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持有人,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0%权益,第二及第三个归属期分别归属30%权益。
(2)截至2019年11月4日,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已由“广发原驰·海大核心员工持股计划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公司股票购买,购买数量888,500股。
(3)2019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并确定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的40%,即355,400股;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
(二)本次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归属
1、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期及自筹资金权益归属
2020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期权益及本期持股计划解锁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持有人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1,908,436股的30%(即572,531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黄志健先生、刘国祥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共归属446,531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126,000股。自筹资金权益对应的股票份额2,477,750股在第三个归属日以自筹资金持有人实际缴款份额及比例进行归属,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黄志健先生、刘国祥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共归属1,585,760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891,990股。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所对应的股票份额4,386,186股已全部完成归属,权益归属与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一致。
2、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
2020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二个归属期权益归属的议案,确定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持有人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股票份额为上述专项基金所购公司股票888,500股的30%,即266,550股,并通过内部登记确认方式分别归属至全体持有人名下,其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黄志健先生、刘国祥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共归属218,550股,其他核心员工共归属48,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等情形;未出现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锁定期届满
(一)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锁定期
根据《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规定:第一个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给专项基金持有人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所对应权益将在员工持股计划内部进行登记确认,其对应权益的归属锁定期为自该权益份额对应权益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起至第三个归属期权益份额归属至持有人名下之日为止;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给专项基金持有人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所对应权益不设归属锁定期,自归属当日起对应的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标的股票即可流通交易。自筹资金所对应权益锁定自股票购买完成公告之日起至专项基金所对应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最终对应权益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于持有人名下之日止。锁定期满后即可解锁并根据自筹资金持有人实际缴款份额及比例等进行权益归属。
2020年12月31日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专项基金权益第三个归属期权益及本期持股计划解锁的议案。2020年12月31日,持股计划首期计划锁定期届满,解锁条件达成,自2020年12月31日起,对应的资产管理计划项下的全部标的股票4,386,186股即可流通交易,占公司总股
本0.26%。
(二)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广发原驰·海大核心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并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1、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的存续期
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的存续期为自本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四年。本期持股计划可以展期也可以提前终止,展期事宜需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2、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持股计划重大实质性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的终止和延长
本持股计划可以展期也可以提前终止,展期事宜需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一年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