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7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
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5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要求,现将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2019年11月4日,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已由“广发原驰 海大核心员工持股计划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完成公司股票购买,购买均价33.70元/股,购买数量888,500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6%。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该计提的专项基金已计入公司2018年费用。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专项基金所对应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最终对应权益分三个归属期归属至专项基金持有人,截至目前尚未归属;本期持股计
划认购情况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一致。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黄志健先生、刘国祥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和其他不超过21人的核心员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持有人同时为公司已存续的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计划及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二期计划(以下简称“首期及二期计划”)的持有人,因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田丽女士、程琦先生、钱雪桥先生、杨少林先生、黄志健先生、刘国祥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以及已存续的首期及二期计划存在关联关系。
同时,鉴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与公司已存续的首期及二期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一致,因此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已存续的首期及二期计划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除上述情况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5、截至本公告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已存续的首期及二期计划共持有公司股票599.49万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38%。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