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6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已与被激励对象就自主行权模式及承办券商的选择达成一致,并明确约
定了各方权利及责任;
2、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已在激励计划等待
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3、公司高管田丽女士、黄志健先生行权后所获股票将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
条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
4、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经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109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第二个行权期内(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
日起满两年后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满三年的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的1,279.161
万份股票期权均可在选定承办券商的自主行权交易系统行权。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
1、201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海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201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海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对原激励计划进行了
修订、补充和完善。
3、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11年5月6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为121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60万份,行权价格为32.15元。股票期权授予日
为2011年5月11日,2011年5月19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5、2013年5月27日,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09名激励对象在公司的第二个行权期内(自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授予日起满两年后的下一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满三年的交易日当日止)可
行权数量为1,279.161万份股票期权。
6、2013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公司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26名,授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390万份,行权价格为18.75元,授予日为2013年5月9日。
二、 股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因实施2010年度利润分配,2011年9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
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72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5.98元。
2、因员工离职、伤亡及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2012年5月23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授予
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
2
115名,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422.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
12.18元。
3、2012年11月5日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提出行权申请的115
名激励对象的342.29万份股票期权全部予以行权并办理完相关登记手续,行权价格为
12.18元,于2012年11月7日正式上市。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后,公司
首次已授予未行权股份为3,080.61万份。
4、因员工离职及实施2012年度利润分配,2013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股票期
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09名,已授
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837.48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9.25元;公
司预留授予2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07万份,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4.31元。
三、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种类、激励对象、可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1、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公司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股票来源为公
司定向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期权数量为获授期权总量的30%,具体情况如
下:
本次行
本次行权 权数量 尚未符合
已授予股票 本次可行
前持有的 占全部 行权条件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权数量
股票期权 获授权 的期权数
(份) (份)
数量(份) 益总量 量(份)
(%)
一、董 事、高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