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3-03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2013年5月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曾征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3年5月4日以专人递送、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
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也列席了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
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所涉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本次公司授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共26人。经核查,公司实际授予预留期
权的激励对象26人为在公司任职人员,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3年内因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不存在已经参与其
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不为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不为公司持股5%
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该等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
事项备忘录1、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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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获授预留期权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且满足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获授条件。
同意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的39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公司26名激励对象。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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