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张浩楠先生(董事长)、贾莹女士、陈莹女士、胡健先生、何澜女士、何昊先生
独立董事:刘雪亮女士、孙燕萍女士、张光先生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燕萍,委员:贾莹、胡健、刘雪亮、张光;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刘雪亮,委员:张浩楠、孙燕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燕萍,委员:贾莹、张光。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共 3 名,由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 1 名职工代表监事
共同组成,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谭潭(监事会主席)、何美娟
职工代表监事:丁传华
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总裁:贾莹
副总裁:陈莹、周睿、张超
财务总监:李在渊
董事会秘书:陈莹
审计部负责人:杨杰
证券事务代表:夏可钦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 名 陈莹 夏可钦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电子城·IT 产业园 104 号楼 号院电子城·IT 产业园 104 号楼
办公电话 010-59388886 010-59388886
传 真 010-59388885 010-59388885
电子信箱 orientlandscape@163.com orientlandscape@163.com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公司董事会秘书与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完成后,慕英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蒋健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扈纪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慕英杰女士、蒋健明先生、扈纪华女士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慕英杰女士、扈纪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蒋健明先生持有公司 28,500 股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蒋健明先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2、本次换届完成后,王岩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何巧玲女士、孙添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王岩女士、何巧玲女士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孙添先生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岩女士、孙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何巧玲女士持有公司 1,638,991 股股份,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何巧玲女士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3、本次换届完成后,刘玉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仍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谭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玉东先生、王谭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慕英杰女士、蒋健明先生、扈纪华女士、王岩女士、何巧玲女士、孙添先生、刘玉东先生、王谭亮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
1. 张浩楠(董事长):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81 年 8 月出生,中国科学
院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职员;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京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综合管理部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挂职);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北京朝阳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
张浩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贾莹(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中共党员,1974 年 6 月出生,毕业于俄
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师范大学,美国德克萨斯大学惠灵顿分校及北京科技大学
EMBA。1996 年至 2003 年任辽宁欧亚集团销售总经理;2003 年至 2011 年任迅
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东北区域销售总经理;2011 年加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景观一事业部营销高级总经理、拓展六中心总裁、康旅集团总裁、本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东方园林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东园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沧州东方园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温州晟丽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
贾莹女士持有本公司 204,938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 陈莹(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政法大学经济
法学专业硕士学位。先后从事教师、律师职业。2007 年 5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
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2014 年 9 月加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战略投资部总经理、证券发展部总经理、风控法务部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北京东方易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东方园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人、经理、执行董事;上海立源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 胡健(董事):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89年8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专业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历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副经理、高级副经理、高级经理,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先后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中国银保监会创新部借调交流。现任本公司董事;北京朝阳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