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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11

东方园林: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8 人,实际参会董事 8 人。
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慕英杰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查,董事会选举刘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晓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资格审查,董事会拟聘任刘晓峰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晓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总裁为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晓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如果刘晓峰先生在股东大会中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总计为 3 人,未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1/2。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3 月 1 日下午 2:00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关于选举刘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 8 票,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刘晓峰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8 年 6 月出生,天津大
学博士。曾于天津港保税区建设交通管理局任职;2017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副总裁、文旅集团副总裁、拓展七中心总经理、京津大区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裁、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园林集团文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天津东方园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辽宁东昊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立川(天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立川(天津)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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