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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4

东方园林: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11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玉东先生、刘晓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两位新任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公司副总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2、同意聘任刘玉东先生、刘晓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玉东: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67 年 5 月出生,
本科学历。历任中国石化第四建设公司专业技术负责人、技术处处长、副总工程师职务;中国寰球工程公司工程部副主任、安全环保中心主任、工程部主任职务;曾任本公司环保集团工程中心兼设计中心总经理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项目管理中心总经理、安全总监。

    刘玉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刘晓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中共党员,1978 年 6 月出生,
天津大学博士。曾于天津港保税区建设交通管理局任职;历任本公司文旅集团副总裁、拓展七中心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京津大区总经理。

    刘晓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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