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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东方园林: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2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一层梧
桐南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
董事 9 人,其中 6 人参加现场会议,3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慕英杰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 年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 年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019 年董事会报告》详见《2019 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和“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扈纪华、刘雪亮、孙燕萍以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苏金其、张涛、周绍妮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19 年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大华审字[2020]008534
号《审计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19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1,905,203.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4,678,405.4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9,467,840.55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767,841,921.73元,减去报告期内已分配股利252,433,428.38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60,619,058.29元。根据《公司章程》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慎重讨论后,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特殊情况时,经董事会审慎讨论,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另外,公司非公
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不超过 30 亿元事项已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收到《证监会
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为了避免 2019 年度利润分配与优先股发行时间产生冲突,确保本次发行顺利实施,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慎重讨论,公司董事会提出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

  董事会在制定《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尽力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并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在本方案披露前市场未出现利润分配相关信息的传言。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独立董事对《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已聘请其为 2019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经营层根据市场收费情况,确定 2020 年度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下属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

    1)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银行、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供应链金融等,下同)提供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下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银行、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下
(含)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22.8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额度为 42.2 亿元),该担保额度占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的比例为 51.22%,占公司截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4.84%。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经各级控股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 65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
间相互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9.23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 23.04%;实际担保余额为 12.157062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 9.58%,均为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的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裁对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进行决策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 9票,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关于 2020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从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和 2019 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几方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核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2019 年薪酬(税前)

    赵冬    副董事长(联席总裁职务已    男            135.00

            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辞去)

  刘伟杰          董事、总裁          男            135.41

  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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