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9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PPP项目
社会资本招标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81,260.96万元
4.建设内容:城市运动公园体系(玉皇公园)、城市河道景观提升及水利工程、绿道系统(碧峰公园至龙岗公园绿道)、湘峪古堡周边景观提升、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太行洪谷国家森林公园、城市品牌形象建设工程等七项子项目工程。
5.合作期限:15年(其中总建设期5年,各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各子项目运营期分别为10-13年)
6.运作模式: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7.持股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2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8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沁水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总面积2676.6平方公里,全县7个镇和7个乡,下辖239个建制村,9个居民委员会。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89.9亿元,
比上年增长5.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4.3亿元,增长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6.7亿元,增长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6,761元,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0,985元,增长8.8%。
(以上信息来自沁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shui.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君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6号帅府商通大厦10楼101-105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钢结构的安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许可证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及股权比例: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等工作,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78%;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资质范围内的项目设计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1%;
联合体成员——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资质范围内的项
政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20%。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81,260.96万元,是公司在全域旅游PPP项目的又一进展,有利于公司在全域旅游领域内积累更多经验,延伸产业布局,有效的发挥业务协同作用。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设计合同及施工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