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69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滁州明湖文化旅游PPP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安徽省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滁州明湖文化旅游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滁州明湖文化旅游PPP项目
2. 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项目总投资:18.13亿元
4. 建设内容:(1)陆地区域建设:全民健身娱乐区、都市智慧活力区、旅
游文化体验区、时尚创意生活区、生态科普展示区和酒店会议颐养区的建设;(2)水面区域建设:湖泊基底改造、生境改造、造流曝气设施、生态浮岛、挺水植物、浮叶植物、沉水植物、水生动物等工程建设;(3)其他工程建设:明湖坝址区的园林景观设计和建设。
5. 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
6. 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7. 持股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2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8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滁州市,安徽省省辖市,位于皖东江淮之间,总面积1.35万平方公里,全
市户籍人口454.1万。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1607.7亿元,城镇、农村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分别为28612元、11947元。
(以上信息来自滁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uzhou.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君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6号帅府商通大厦10楼101-105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钢结构的安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许可证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及股权比例: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以及本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等相关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78%;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资质范围内的项目设计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1%;
联合体成员——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资质范围内的项目施工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1%;
政府方持股占项目公司的20%。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8.13亿元,为公司在旅游PPP领域内的一次重大突破,
既拓宽了公司的PPP业务承接范围,又在旅游PPP领域内积攒了更多的经验。
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后续旅游 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
多的经验和业务支持,并逐步积累旅游 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将会对公
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