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1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西龙州县全域旅游山水连城PPP项目
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广西省龙州县旅游发展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广西龙州县全域旅游山水连城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广西龙州县全域旅游山水连城PPP项目
2. 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项目总投资:162,083.36万元
4. 建设内容:平而河沿线及第一公路景观提升项目、中山公园、法国领事
馆项目、丽江景区景观提升项目、小连城外围区域项目、绿道景观提升项目、S325沿边公路景观提升项目。
5. 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年)
6. 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 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
运作模式
7. 持股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3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7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龙州地处广西西南边陲,县域面积2317.8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127个
行政村(社区),总人口27万余人,其中壮族人口占95%。2015年,完成地区
生产总值92.6亿元,同比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22亿元,增长14%;
财政收入8.83亿元,增长5.1%;固定资产投资88.78亿元,增长29.6%;外贸
进出口总额48.12亿美元,增长22.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42亿元,增
长1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82元,增长7.3%;农民人均纯收入7378
元,增长9.1%。
(以上信息来自龙州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ongzhou.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君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6号帅府商通大厦10楼101-105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钢结构的安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许可证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及股权比例: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及项目的投融资、运营等工作,持股占社会资本方的99%;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资质范围内的设计任务工作,持股占社会资本方的0.5%;
联合体成员——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资质范围内的市政、建筑等施工任务工作,持股占社会资本方的0.5%。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62,083.36万元,是公司在全域旅游PPP项目的又一进
展,有利于公司在全域旅游领域内积累更多经验,延伸产业布局,有效的发挥业务协同作用。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