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1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唐县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
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山东省高唐县公用事业和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高唐县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高唐县城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
2. 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 项目总投资:200,195万元
4. 建设内容:黑臭水体治理、水系连通、景观绿化、亮化市政和道路项目。
5. 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17年)
6. 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7. 持股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 14.97%,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
85.03%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高唐县位于山东省西北部,辖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9个镇、3个街道,603
个行政村、42个城市社区,50万人,960平方公里。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
值388亿元,同比增长6.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亿元,同比增长10.1%;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99.3亿元,同比增长15.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03
亿元,同比增长9%。
(以上信息来自高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tang.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小忠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及股权比例: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施工建设等工作,持股占社会资本方的98%;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资质范围内的设计工作,持股占社会资本方的1%;
联合体成员——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资质范围内的施工等工作,持股占社会资本方的1%。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200,195万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
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对
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