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0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南宫市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河北省南宫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南宫市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南宫市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 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总投资:103,811.35万元
4. 建设内容:包括景观桥堤、环南宫湖绿廊绿道、南宫市文化艺术中心、
游客服务中心、南北旧城风貌改造、水秀工程、道路水系及市政工程体系、城区夜间亮化、品牌营销,共计九个子项内容。
5. 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6. 出资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3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7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南宫市位于河北省南部,市域总面积863平方公里,辖6镇、5乡、4个街
道办事处、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个邢台市级经济开发区,464个行政村(居)
委会,总人口50万。2016年完成生产总值108.07亿元,增长51.1%;地方一般
公共预算收入29531万元,增长79.9%;固定资产投资123.28亿元,增长 117.1%;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8.74亿元,增长102.6%;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分别达到21362元、10684元,分别增长52.6%、77.8%。
(以上信息来自南宫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nangong.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君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6号帅府商通大厦10楼101-105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钢结构的安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许可证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分工负责本项目工作:
牵头人——东方园林承担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一切事务,营业执照范围内园林绿化专业工程;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承担资质范围内的设计专业工程;
联合体成员——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资质范围内的施工专业工程。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03,811.35万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
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 PPP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
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设计及施工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