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17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佛山市高明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
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文化体育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佛山市高明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工程PPP项目
2. 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项目总投资:136,844.78万元
4.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四大部分:城市门户改造工程、生态景观绿道系统
建设、通景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皂幕山景区外部环境提升工程。
5. 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3 年)
6. 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7. 持股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3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7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佛山市总面积3797.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46.27万人。位于中国最具经
济实力和发展活力地区之一的珠江三角洲腹地,毗邻港澳,佛山现辖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和三水区。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630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941元,比上年增长8.9%,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20元,比上年增长8.5%,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159元,比上年增长9.5%.
(以上信息来自佛山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oshan.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君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6号帅府商通大厦10楼101-105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机电设备、钢结构的安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许可证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维护等工作。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工程总承包工作并承担资质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联合体成员——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资质范围内的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36,844.78万元,是公司在广东省中标的首个PPP项目,
进一步延伸了公司在全国各区域的业务布局。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