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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10 深市 东方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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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关于收到荆州区乡镇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11-16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15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荆州区乡镇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

                            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湖北省荆州区重大项目(含PPP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荆州区乡镇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荆州区乡镇污水治理工程PPP项目

    2. 中标联合体:牵头人——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

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3. 总投资:12,520.73万元

    4. 项目概况:本项目由荆州区川店镇、弥市镇、八岭、马山、菱角湖等污

水处理厂及李埠镇截污管网工程组成

    5. 合作模式:本项目分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和EPC(设计-采购-

施工)+委托运营模式

    6. 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4年)

    7. 出资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7.8%,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92.2%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荆州地处长江中游、湖北省中南部,全市面积1.4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658

万,下辖8个县市区和3个功能区。2016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26.8亿元,

增长7.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01亿元,增长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

6.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56亿元,增长11.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5.45

亿元,增长11.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7666元、14707元,增

长9%和7.1%。

    (以上信息来自荆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zhou.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少林

    注册资本:22134.47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广东省中山市孙文东路濠头路段宏兴楼二楼

    经营范围:承接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以上项目与资质证同时使用,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禁止、限制类);机电安装工程(不含电力承装承修);环保工程技术咨询、设计;环保高新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研究;园林环境景观的设计;园林绿化工程;绿化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2、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分工负责本项目工作:

    牵头人——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设备监造、施工、项目运营管理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82.98%;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融资、项目监管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9.22%;

    政府方代表在项目公司中占股7.8%。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2,520.73万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中山

环保和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

更多的经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中山环保签署的施工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