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11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住房和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民和县湟水河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民和县湟水河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172,006.90万
4、中标价:运营期内可用性服务费总额223,426.14万元,其中,年化收益
率:5.95%。
5、本项目建设内容:湟水(民和段)上游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湟水河流域巴州河支流水污染防治与水生态修复工程、民和县水系治理及市政景观建设项目、市民健身中心绿化工程。
6、回报机制: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本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产品)以及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即政府根据项目可用性绩效和运营维护绩效支付相应费用。
7、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15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
8、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分别为项目资本金、债务性融资。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30%(社会资本出资占70%,政府出资占30%),70%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市场化融资方式解决。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青海省位于祖国西部,雄踞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的东北部,全省均属青藏高原范围内。2016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93.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3万人。2016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2572.49亿元,比上年增长8.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3531元,比上年增长7.1%。2016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9.96亿元,比上年增长7.7%。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22.55亿元,比上年增长0.5%。2016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5570.17亿元,比年初增加357.27亿元,同比增长6.9%。2016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68.73亿元,比上年增长22.1%。 海东市,因位于青海湖之东而得名,总面积1.32万平方公里,全境东西长约124.5公里,是青海省开发较早、文化历史悠久的地区,史称“河湟间”或“河湟地区”,自古就有“海藏咽喉”之称。全市有96个乡(镇),总面积1.3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58万人,其中回、藏、土、撒拉、蒙古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6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3.9%。
(以上信息来青海省人民政府http://www.qh.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小忠
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公司100%股权。
3、公司名称: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力超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嵊州市剡湖街道龙盛路88号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安装、隧道工程、桥涵工程施工;建筑机械修理;工程技术咨询。
东方园林持有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
4、联合体内部分工: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投资、融资、运营、维护及景观绿化的工程建设,出资占社会资本总出资额的97%;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相关设计工作,出资占社会资本总出资额的1%;
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相关资质范围内的环保工程建设,出资占社会资本总出资额的1%;
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负责相关资质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建设,出资占社会资本总出资额的1%。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72,006.9万元,是与青海省签订的首个PPP项目,进一
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提高公司生态环保领域的市场占有率。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后续PPP项目的开拓与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
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