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09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衡水市冀州区冀新公园及冀午渠滨水公园建设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衡水市冀州区冀新公园及冀午渠滨水公园建设工程PPP项目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总投资额:21,000万元
4、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6.995%
5、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冀新公园及冀午渠滨水公园的建设工作,总规划面积约 398000 m2,其中冀新公园占地 137661 m2,冀午渠滨水公园占地260339 m2。
6、运作模式及股权比例:由中标的社会资本股权比例为 90%,政府指定机
构股权比例为 10%组建项目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提
供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移交给冀州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7、合作期:10年,含建设期2年。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衡水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辖2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8个县。2016年,
全市户籍人口454.9万人。2016年,衡水市GDP实现1413.4亿元,比去年增长
7.8%。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184.3亿元,增长2.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
值662.9亿元,增长5.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566.2亿元,增长12.5%。2016
年,衡水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473.9亿元,同比增长5.3%,财政收入173.2
亿元,增长6.1%。
(以上信息来自衡水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ngshui.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小忠
注册资本:16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职责分工:牵头人(东方园林)本项目范围内施工、运营、维护、管理工作,并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工作,联合体成员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范围内资质范围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范围内设计工作。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1,000万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
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对
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