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310 股票简称: 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 2017-07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
日收到云南省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
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及保山中心城
市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及保山中心城市万亩东山
生态恢复工程 PPP 项目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东方丽邦建设有
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约 54 亿元
4、年度折现率:6.400%
5、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保山中心城市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和保
山中心城市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建设项目
6、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 PPP 模式投资合作建设,项目建设投资部分(包
括建设成本、资金成本、融资成本)的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项目建成进入运营
期后,在合作经营期内,由政府向项目公司授予特许经营权。投资所形成的项目
资产,由项目公司持有并负责管理维护及经营,所实现的管理经营收入归项目公
司所有,用于弥补维护管理运营成本。以政府和项目公司之间签署合同为前提,
允许其在合作经营期内、经营范围内,筹集资金投资经营性项目,提供相应的产
品和服务,以提高项目公司的经营收益。
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 25 年(包括项目建设期 3 年、项目运营期
22 年)
8、出资比例:政府方占比 30%,社会资本方占比 7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保山古称永昌,地处云南省西部,内与大理州、临沧市、怒江州、德宏州毗
邻,外与缅甸山水相连,国土面积 19637 平方公里,辖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
龙陵县和昌宁县 1 区 1 市 3 县、72 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总人口 258.1 万人。
国境线长 167.78 公里,腾冲猴桥国家一类口岸与缅甸甘拜地口岸对等通关,有
华人、华侨 50 余万人,是全国重点侨乡。2016 年 1-11 月,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全市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 369.72 亿元,同比增长 13.7%;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
107.45 亿元,同比增长 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中:隆阳区同比增长 12.6%,
施甸县同比增长 12.4%,腾冲市同比增长 11.4%,龙陵县同比增长 12.4%,昌宁
县同比增长 12.9%。
(以上信息来保山市人民政府 http://www.baoshan.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
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
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100%股权。
2、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小忠
注册资本:16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
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100%股权。
3、公司名称: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力超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嵊州市剡湖街道龙盛路 88 号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安装、隧道工程、桥涵工程
施工;建筑机械修理;工程技术咨询。
东方园林持有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 100%股权。
4、联合体内部分工: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生态治理、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及
运营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投融资责任,出资占社会资本总出资额的 97%;
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部分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出资占社会资
本总出资额的 1%;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出资占社会资本总
出资额的 1%;
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部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出资占社会资本
总出资额的 1%。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召,围绕水环境治理为主要生
态修复业务的战略目标,大力加快发展河道水域治理和海绵城市技术的核心竞争
力,本项目的中标是公司在“海绵城市”战略的又一进展,不仅对公司未来业绩
有所提升,也为后续项目积累了实践经验。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 54 亿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对持续
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 PPP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对公
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 PPP 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 PPP 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 建设工期等
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
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