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07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水务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淄博市临淄区水生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淄博市临淄区水生态建设项目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
3、总投资:215,308.44 万元
4、投资回报率:5.88%
5、项目工程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河道生态综合提升工程和应急调水工程两部分,其中河道生态综合提升工程包括淄河、乌河、运粮河三条河道的水生态综合整治;应急调水工程包括城区生活及淄河、乌河应急调水工程和齐鲁化学工业园用水引黄管道工程两大部分。
6、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BOT(建设-
运营-移交)+EPC(设计施工一体化)
7、合作期限: 15年(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
8、出资比例:本项目需要设立项目公司(SPV),项目公司资本金占总投资额的20%。资本金中,政府指定机构出资比例不超过20%,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不低于8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淄博市位于山东省中部,辖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5个区,桓台、
高青、沂源3个县和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淄博经济开发区和文昌湖旅游度
假区,总面积596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68.7万。2016年,全市完成生产总值
达到441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099.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5.4亿元,金
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4154.5亿元和2855亿元,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6436元和15674元。
(以上信息来自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ibo.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发生过类似业务。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公告淄博高新区四宝山区域生态建设工程PPP项目(公告编号:2017-023),2016年7月20日公告中标临淄区马莲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PPP项目(公告编号:2016-111),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力超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嵊州市剡湖街道龙盛路88号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安装、隧道工程、桥涵工程施工;建筑机械修理;工程技术咨询。
东方园林持有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各自按下列分工负责本项目工作: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出资比例 100%;联合体
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景观设计,出资比例0%;
联合体成员(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出资比例0%。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215,308.44万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
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 PPP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
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