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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10 深市 东方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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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重大工程中标公告(2016/7/22)

公告日期:2016-07-22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6-115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长春北湖湿地生态文化综合治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长春北湖湿地生态文化综合治理项目
    2、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国基荣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总投资:总投资约40亿元
    4、合作模式:中标联合体与甲方指定机构(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协议,组建项目公司,注册资金80000万元,其中中标联合体出资64000万元,占股80%,长春高新文化旅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6000万元,占股20%。
    5、PPP合作期:30年(含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6、中标范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北至丙十六路,南至“四化闸桥”,
                                        2
西至京哈铁路,东至丙十一街,966.6hm范围内在环境整治在建工程及续建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长春市地处京哈与珲乌两条交通线交会处,是吉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面积4789平方公里,市区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344.72平方公里。截至2014年年末,长春市有2708655户,7545472人。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5530亿元,年均增长9.3%。全口径财政收入1078.2亿元,年均增长13.9%。地方财政收入388.2亿元,年均增长6%。
   (以上信息来自长春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cszf.gov.cn/ccszf/1/tindex.shtml)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
    联合体成员1:
    公司名称:湖南国基荣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晓红
    注册资本:46800万人民币
    注册地:永州市冷水滩区沿江南路6号
    经营范围:工业民用建设工程;铁路路基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房屋拆迁工程;隧道工程;机场道工程;港口、码头、河道、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石方开采;钢结构工程;燃气管道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玻璃幕墙工程;园林古建工程;市政工程;消防工程;通信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合体成员2:
    公司名称:吉林省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馥羽
    注册资本:5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长春市新发路835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科技投资、交通运输投资、社会福利投资、文化教育投资、网络传媒投资、旅游产业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企业策划、科技成果转让、城镇开发投资;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品种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联合体成员分工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项目公司总股比的15%,负责完成本项目投融资、资质允许范围内的施工等工作。其合法代表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负责处理一切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含投标保函)的编制、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如中标后的合同签订以及本项目的顺利实施,联合体投标人的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投标人全体成员。
    联合体成员1:湖南国基荣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项目公司总股比的1%,主要负责其资质范围内的部分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联合体成员2:吉林省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占项目公司总股比的64%,主要负责项目投融资工作。
    联合体投标人全体成员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牵头人的主导下,共同完成本项目的投标(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以及如中标后签订合同并实施本项目等相关工作,主要出资人对其余出资人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园林与湖南国基荣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号召,快速推进由传统景观业务向生态修复业务转型,持续打造生态规划设计及生态修复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在生态修复领域积累了人才、技术储备,本项目的中标是公司在“海绵城市”战略的又一进展,不仅对公司未来业绩有所提升,也为后续项目积累了实践经验。
    本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组建方各自的出资比例、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湖南国基荣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吉林省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